关于申请江西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06年度课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江西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06年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⒈ 申请人应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职称的,须有两名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
⒉ 正在执行尚未结题的课题负责人不得申请课题。
二、选题内容
突出“为繁荣教育科学服务”,“为教育改革与发展服务”,“为建设和谐平安江西、共创富民兴赣大业”提供强有力的理论支持和知识贡献。《江西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课题指南》在省教育厅网站已经发布(www.jxedu.gov.cn)。课题申请材料从省教育厅网站(“江西教育网”中“省教科规划”专栏)下载。
三、申请起止日期
即日起开始以院(系)为单位受理申请(每项需交纳100元评审费),截止日期为2006年10月20日。
四、联系方法
本校高教研究所 联系人:谢黎智 电话:3863105
或江西省教育科学领导小组办公室(洪都北大道96号五楼)
联系人:汪忆 电话:0791-8501610
高教研究所
2006.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