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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公告

关于申报2008年度省教育厅科技项目的通知

来源:科技处 作者:-- 摄影: 发布时间:2007-06-01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单位:

  2008年度省教育厅科技项目申请工作现在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资助对象必须是与经济建设密切相关的应用研究与实验发展项目,应具有较好的前期研究基础和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前景。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基础研究项目三类:

  1)重点项目:资助3-5万/项。

  2)一般项目:资助0.5-2.5万/项。

  3)基础研究项目:资助0.5-1万/项。

  2、项目第一负责人必须是我校在编在职的教师和科技工作者;特别鼓励40岁以下科技工作者,尤其是具有博士学位和教授职称者进行申报。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

  1)已承担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尚未完成者;

  2)已在国家、省(部)级科技计划立项的项目。

  4、填写《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申请书》一式四份(同时报送电子版)。申报书表格到江西教育网/科学研究/自然科学研究/文件资料中下载,网址为:www.jxedu.gov.cn

  5、申请者请认真阅读申报书中的填报说明,严格按要求填写。申请书一律左侧装订,双面打印(复印),6月25日将完整的申请书交科技处,同时交纳评审费,过期不予受理。

  6、在提交申请书的同时先期交纳评审费。一般项目和基础研究项目100元/项;重点项目200元/项。

 

                                 科技处

                                 2007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