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08年度省教育厅高校人文社科课题的通知
根据省教育厅通知(赣教社政[2007]33号文),2008年度高校人文社科课题申报工作现在开始,具体要求如下:
1、项目类别:(1)规划项目,又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2)专项任务项目;(3)青年项目。
2、资助额度:(1)重点项目:不超过1.5万元/项;(2)规划项目的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0.3-1万元/项;(3)专项任务项目:项目经费由项目承担人自筹,不低于1.5万元/项。
3. 申报学科(1)管理学;(2)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理论教育;(3)哲学;(4)逻辑学;(5)宗教学;(6)语言学;(7)中国文学;(8)外国文学;(9)艺术学;(10)历史学;(11)经济学;(12)政治学;(13)法学;(14)社会学;(15)民族学;(16)新闻学与传播学;(17)图书情报文献学;(18)教育学;(19)体育学;(20)心理学;(21)统计学;(22)港澳台问题研究;(23)国际问题研究;(24)交叉学科/综合研究。
4、课题负责人应为我校在职教师,每个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为成员最多参加两项。
5、对申请者的要求:(1)规划项目: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青年项目:硕士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40周岁以下;(3)专项任务项目: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6、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含在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招标课题)在研者,不得申报新项目。今年实行限报,我校限报20项。
7、申报书A、活页B,到我校网上本通知的附件下载;或到江西教育网(www.jxedu.gov.cn)下载。
8、10月8日将申请书及活页(A4纸、一式四份)交科技处;将评审费(重点项目:150元/项,其他项目:100元/项)交科技处;电子版请发送至:ktsb@nchu.jx.cn,不接受拷盘的方式。逾期不再受理。
9、本次申报不设指南,申请者根据自身的研究专长,结合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自行拟定研究课题。
10、以学院为单位统一上报,不接受个人申报。根据各单位认定的顺序进行排序,填写汇总表(见我校网上本通知的附件),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11、如有问题,可到江西教育网(www.jxedu.gov.cn)查询;或者咨询科技处:吕小波(3863100)、孟江燕(3863101)。
(本通知有四个附件)
科学技术处
2007.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