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第六届江西省高校摄影艺术作品展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赣教社政函[2007]49号《关于举办“第六届江西省高校摄影艺术作品展的通知》文件精神,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加强高校素质教育,交流和展示广大师生的摄影技艺,培养和挖掘更多的优秀摄影人才,促进摄影艺术教育事业的发展,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决定举办“第六届江西省高校摄影艺术作品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和谐校园 和谐中华
二、主办单位: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
承办单位:省高校摄影学会
三、作品要求
1、作品体裁、题材不限,欢迎立意新、构图美的摄影作品,特别提倡拍摄反映校园文化生活、具有时代气息的摄影作品;
2、参赛作品所使用的胶卷不限,器材不限(传统和数码均可);
3、单幅、组照(一组不超过六幅,要求附有简要说明)、彩色、黑白均可,每人限送照片10幅(组);
4、参赛作品规格为7-10寸,不装裱(组照请用透明胶带连接),在作品背面写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详细通讯地址和邮政编码。老师要注明所在学校系部、学生要写明所在班级和专业名称,数码作品须标明“数码”字样;
5、接到调底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提供原底和作品小样,数码作品提供光盘或自行制作,逾期视为弃权;
6、举办单位有权无偿使用入选和获奖作品,参赛作品所涉及的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由作者自行解决,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作品评选
1、本次影赛将邀请我省著名摄影家进行评选,共评出参展作品380幅。其中获奖作品230幅,入选作品150幅;
2、评选分教工组和学生组,各占奖项数额的50%;
3、已在省级以上摄影比赛、摄影展览中获奖或展出的作品不予评选。
五、奖项设置
1、一等奖10名(学生5名,教工5名);
2、二等奖20名(学生10名,教工10名);
3、三等奖40名(学生25名,教工15名);
4、佳作奖60名(学生30名,教工30名);
5、优秀奖100名(学生50名,教工50名);
6、入选奖150名;
7、组织奖6名;
获等级奖的个人颁发证书和奖品,获佳作奖、优秀奖、入选奖的个人颁发证书,获组织奖的单位颁发奖牌。
六、要求
学生作品由校团委组织提供,学生作品统一送交校团委;职工作品由校工会组织提供。职工作品统一送交校工会。
七、截稿日期
2007年11月15日
党委宣传部
2007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