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城镇居民医保手续的通知
本辖区居民: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请办理城镇居民医保、户籍在本辖区的居民于2007年12月5-6日,带好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寸近期彩照三张(是低保户的居民,请带好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本辖区居委会办理城镇居民医保手续。(以家庭为单位已参保的要带医保卡原件和复印件或单位证明)
时间: 8:30-17:00 (中午休息)
地点:校家委会(校内建设分行旁)
由湖坊镇社保所来人办理,逾期者自己负责。
请相互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