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7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核评比活动的通知
校各综治责任单位:
经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研究决定:拟于2007年12月11、12、13日对全校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单位进行2007年度的综治工作考核评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成立学校综治工作考核小组,由组织部、宣传部、纪委(监察)、人事处、校工会、保卫处等部门各派一名同志组成,对全校各综治责任单位2007年度的综合治理工作进行考核。
2、各综治责任单位于2007年12月7日前将有关材料上交给校综治办,以备检查、考评(联系人:陈守通,电话:3863160)。
材料包括:2007年单位综治工作责任人的年度述职报告,单位综治工作总结,综治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责任状(打好自评分),综治工作会议记录本(见附表:述职报告和工作总结提纲)。
3、采取自评、互评、校考评小组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自评分占30%、互评分占30%、考评分占40%,最后按总分评选出十个先进单位予以表彰。
4、考核分“教学”、“教学辅助”和“党政机关”三大片进行。
“教学片”单位有: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航空与机械工程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自动化学院、外国语学院、计算机学院、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体育学院、海军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研究部、继续教育学院、高等职业技术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文法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科技学院、研究生学院。
“教学辅助片”单位有:图书馆、医院、后勤服务集团、离退休处、红光厂、附校。
“党政机关片”单位有: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纪委(监察)、基建处、学工处(团委)、保卫处、工会、校党政办、人事处、计财处、教务处、科技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发展规划处、后勤管理处、招生就业处、学报编辑部、档案管、保密办、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5、具体考核时间见附表和学校周主要活动安排表。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