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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公告

关于做好2008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科技处 作者:-- 摄影: 发布时间:2008-01-15 浏览次数: 【字体:


各有关院(部):

2008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已经开始受理申报。请各相关院(部)积极动员,认真组织申报。请仔细查看附件中有关内容。现将申报工作中需要特别注意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须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请见附件)的相关规定选择申报年度项目中的重点项目、一般项目或青年项目,这三类项目的平均资助额度依次为15万元、10万元、8万元。申请者应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提出适当的资助额度,并按照新修订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请见附件)进行合理的经费预算。

 

二、申请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的申请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申请青年项目者(包括课题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