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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公告

关于“五一”和“五四”放假安排通知

来源:党政办 作者:党政办 摄影: 发布时间:2008-04-25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有关通知精神,今年学校“五一”国际劳动节和“五四青年节”放假安排如下:

一、5月1日至3日放假,共3天。其中,5月1日为法定节假日,5月3日(星期六)为公休日,5月4日(星期日)正常上班,5月4日(星期日)上5月2日(星期五)的课。

二、5月4日(星期日)下午全校28周岁(含28周岁)以下教职工和学生放假半天。

三、各单位可根据情况自行安排好休假工作;学校副处级以上干部原则上不放假。

四、放假期间,各单位要认真安排好值班工作,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和卫生防疫等安全工作;学生工作处和各学院(部)要做好学生思想工作,切实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后勤部门要做好的各项服务保障工作;保卫处要加强对进校人员的管理和对校园各区域进行防护,确保假期校园的安全、稳定、和谐。

五、5月1日起,学校开始执行夏季作息时间(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请各单位按照新作息时间及时调整工作安排。请后勤集团根据新的作息时间对发车时间做出调整。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