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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公告

关于开展2008年教师资格认定的补充通知

来源:人事处 作者:-- 摄影: 发布时间:2008-05-14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要求,对今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补充通知如下,请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并按要求做好有关工作:

一、体检安排

  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于2008年5月26日至5月30日到南昌市三医院(海关桥旁)5楼体检科进行体检。要求①空腹;②每人体检费75元,直接交医院;(医院提供免费早餐)③带“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双面打印),上附近期小两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二、提交材料要求

  根据《关于做好2008年全省高等学校在职教师资格认定审核工作的通知》(赣教师字[2008]2号)的文件精神,请整理相关材料,在6月12日前提交:

1、《江西省申报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名册》,一式一份(含电子版);(15人/页)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个人简历必须从小学以后填写)

3、《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一式一份;

4、《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结果汇总表》一式一份;(结果要组长签字,单位盖章)

5、学历证书、普通话证书、岗前培训证书原件及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话证书、岗前培训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审核人签字,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6、非师范教育专业类毕业人员补修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者符合赣教师字[2008]2号文件规定可以免修教育学和心理学课程有关材料(证书、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实行人事代理的人员(有关人事档案材料等由学校委托人才交流中心管理的),除提供以上材料之外,还应同时出具以下相关材料:

1、人才交流中心(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人事关系材料证明;

2、缴纳的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

3、学校与个人签订的聘用关系证明材料;

4、2008年3月至6月工资发放证明材料原件;

5、2007年9月以来的教学计划安排等证明材料。

  人事代理材料必须齐全:工资单要财务盖章,人事关系等材料必须每个人做一份。

  各单位要为每一位申报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建立申报材料袋,并按《江西省申报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名册》的顺序整理好,相关表格可在人事工作网站上下载。

  特此通知

                             南昌航空大学人事处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