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08年江西省高校省级教改立项项目的通知
近日,省教育厅公布了2008年度江西省高校省级教改立项项目,我校共有53项获准立项(名单见附件),其中重点项目4项,一般项目49项。
在各高校申报的基础上,教育厅委托“江西高教评估所”进行了评审,并组织高层次专家进行了复审。对不属于高校教学改革的项目予以了撤销;对课题表达欠准确的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变更。对调整、变更了名称的课题,如主持人不同意,可申请撤项;同意调整、变更的,请主持人及课题组成员根据调整后的定位进行实质性的研究。同时,为了确保研究项目(尤其是招标项目、重点项目)的研究质量,确保达到预期的研究目标,教育厅将召集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参研人员接受培训。
另外,自今年起省教育厅要求实行资助课题开题报告制度和中期报告制度。开题报告主要就课题研究的目标、思路、内容与方法,以及研究计划等进行报告。中期报告是自获准立项之日起、满一年以上时,课题主持人应向学校课题管理部门提交年度研究报告,并填写《中期报告书》。申请结题鉴定时,开题报告书和中期报告书(见附件)应随其他结题材料一并提交。
南昌航空大学教务处
2008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