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校聘岗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的补充说明
一、本次考核时间段为2007年1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凡计划研究时间在此时间段内的科研项目计入2008年科研工作量;
二、纵向项目:
纵向项目科研工作量分为三部分计算,相对应的分值标准参照人事管理文件汇编中的《南昌航空大学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
1.立项工作量。计算标准为项目主管部门下达的研究计划开始时间。例:研究计划为2008年1月1日开始,则计算2008年的立项分,研究计划为2009年1月1日开始则将立项分计入2009年科研工作量。对于基金类项目(不含子项目),如果项目经费在计划年度开始前一年到帐的项目,立项工作量在该到帐年度计算。
2.结题工作量。计算标准为项目的实际结题时间。延期结题项目不计算结题分。例:2008年12月31日办理结题手续,结题分计入2008年科研工作量,2009年1月1日办理结题手续,结题分计入2009年科研工作量。
3.项目经费工作量。计算办法为将项目合同额分计划年度平均计算经费分值。计划年度的计算以年为单位。因项目延期产生的研究时间不计算经费分。学校提供的配套经费或资助经费不计算经费分。例:研究计划为2007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到款额为2万,则2008年经费以1万计算。
二、科技服务项目与横向课题
1.经同意事先已确定拆分工作量的项目组,项目成员按事先确定的拆分工作量分别确定工作量。
2.如需拆分科技服务项目与横向课题工作量的项目组,请项目组长确定项目组成员排序,在2008年12月29日前报科技处,经科技处确定后,按学校《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执行。
3.今后考核、聘岗及职称评审均按此次拆分排序计算工作量,不得再行变更。
三、本说明适用于校聘岗考核,各学院的院聘岗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可根据具体情况自行制定。
四、本说明解释权归科学技术处
南昌航空大学科学技术处
2008-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