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南昌航空大学2007—2008年度科研成果评奖的通知
为了促进科技(社科)工作的发展,南昌航空大学2007年—2008年度科研成果的评奖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的条件和范围
(一)申报科学技术奖的成果应是2007年1月1日—2008年12月31日完成并通过有关部门鉴定或验收,且未获得过其他奖励的项目。
(二)申报社会科学(含软科学)奖应是2007年1月1日—2008年12月31日公开出版、发表的专著(不含教材)、论文,且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并未获得过其他奖励的成果。
二、申报的材料
(一)申报科学技术奖励,应提供项目的鉴定证书或验收证明;项目的研究报告并填报《南昌航空大学科技成果奖推荐书》。
(二)申报社会科学(含软科学)奖励,应提供论著(封面、封底、说明、目录)、论文的复印件并填写《南昌航空大学科技成果奖推荐书》。
上述材料均一式三份,由各学院统一报送至科技处,材料的原件科技处审核后退还本人。
三、申报时间
2009年5月20日前报送科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