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第八届江西省高校摄影艺术作品展暨‘大宇杯’摄影艺术作品大奖赛”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八届江西省高校摄影艺术作品展暨‘大宇杯’摄影艺术作品大奖赛”的通知》(赣教社政函〔2009〕37号)精神,现将我校参加2009年9月下旬举办的“第八届江西省高校摄影艺术作品展暨‘大宇杯’摄影艺术作品大奖赛”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祖国在我心中
二、展出时间: 2009年9月下旬
三、展出地点: 江西大宇职业技术学院
四、巡展高校: 部分院校
五、组织机构:
1、主办单位: 中共江西省委教育工委、江西省教育厅
江西省摄影家协会
2、承办单位: 江西省高校摄影学会
江西大宇职业技术学院
3、组委会成员:
主 任:史蓉蓉(中共江西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
副 主 任:许景辉(江西省摄影家协会主席)
李以镔(江西省高校摄影学会会长、江西大宇学院督导专员、党委书记)
章跃进(江西大宇职业技术学院校务委员会主任)
秘书长:汪立夏(江西省高校摄影学会副会长、中共江西省委教育工委宣传部部长)
副秘书长: 章焕荣(江西省高校摄影学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江西科技师范学院教授)
邓燕秋(江西大宇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宣传部部长)
办公室主任:张伟亮(江西省高校摄影学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江西农业大学高级实验师)
办公室副主任:陈宜卿(江西省高校摄影学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江西公安专科学校科技系党总支副书记)
董江洪 (江西省高校摄影学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江西师范大学副教授)
陈俊鸿 (江西省高校摄影学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江西教育学院副教授)
王建松 (江西省高校摄影学会办公室主任)
陶志峰 (江西省高校摄影学会办公室副主任)
六、奖项设置:
大赛拟设: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40名、佳作奖60名、优秀奖100名、入选奖150名(以上各项奖学生、教工各占50%。)。学生等级奖、佳作奖、优秀奖等,设指导老师奖;另设组织奖10名。
七、征稿工作
我校师生参加比赛的征稿工作由校党委宣传部统一管理,各单位要按照江西省教育厅的征稿启事(见附件)的内容和要求,将征稿工作落到实处,指定专人负责,认真做好活动的宣传、组织、征稿等工作。望各单位对此次活动予以高度重视并做好有关工作,并于9月1日前按单位统一送稿至校党委宣传部1309办公室,联系人:余海;联系电话:3863183。
南昌航空大学党委宣传部
二○○九年六月九日
附件:
第八届江西省高校摄影艺术作品展征稿启事
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六十周年,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强素质教育,丰富校园文化生活,用镜头表达时代巨变,表达祖国的时代新貌、歌颂共和国成长的伟大成就,交流和展示广大师生的摄影技艺,培养和挖掘更多的优秀摄影人才,特举办以“祖国在我心中”为主题的“第八届江西省高校摄影艺术作品展暨‘大宇杯’摄影艺术作品大奖赛”。真诚期待全省各高校热衷于摄影创作的师生踊跃来稿。
一、参赛细则
1、作品由各高校统一寄送,同时附作品清单一份和作品光盘。作品名单含:校名、作品名称、作品形式(单幅、组照)、作者姓名、指导老师(学生作品)、联系电话等,教师组、学生组分开列。光盘中的作品,每幅文件大小不小于2MB,作品清单也一并刻入。
2、作品体裁、题材不限,欢迎立意新、构图美、创新强的摄影作品,特别提倡拍摄反映校园文化生活、具有时代气息的摄影作品。
3、参赛作品所使用的胶卷不限,器材不限(传统和数码均可)。
4、单幅、组照(一组按一幅计,每组不超过六幅,要求附有简要说明)、彩色、黑白均可,每人限送照片10幅(组)。
5、参赛作品规格为7—10寸,不装裱。组照请用透明胶带连接,或制成16英寸作品。作品背面请写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学校及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老师要注明所在学校系部、学生要写明所在班级和专业名称以及指导老师姓名,数码作品须标明“数码” 字样。
6、已毕业的学会会员可以原学校的名义参赛。
7、举办单位有权无偿使用入选和获奖作品,参赛作品所涉及的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由作者自行解决,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作品评选
1、本次影赛将邀请我省著名摄影家进行评选,共评出参展作品380幅。其中获奖作品230幅,入选作品150幅。
2、评选分教工组和学生组,各占奖项数额50%。
3、已在省级以上摄影比赛、摄影展览中获奖或展出的作品不予评选。
三、奖项设置
1、一等奖10名(学生 5 名,教工 5 名);
2、二等奖20名(学生 10 名,教工10 名);
3、三等奖40名(学生 20名,教工20 名);
4、佳作奖60名(学生 30 名,教工30 名);
5、优秀奖100名(学生50名,教工50名);
6、入选奖150名;
7、老师指导奖若干名;
8、组织奖10名。
获等级奖以上个人颁发证书和奖品,获佳作奖、优秀奖、入选奖、老师指导奖的个人颁发证书,获组织奖单位颁发奖牌。
四、其它事项
1、本次活动定于2009年9月下旬在江西大宇职业学院举行摄影艺术作品展开幕式及颁奖典礼。
2、截稿时间:2009年9月3日(以邮戳日期为准)
3、送(寄)稿地点:江西省高校摄影学会(请注明“摄影艺术作品展”字样)
地址: 南昌市北京西路391 号
邮编:330046
联系电话: 0791-8529575 李美美 张伟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