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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公告

关于做好2009年应征入伍报名工作的通知

来源:南昌航空大学武装部 作者:-- 摄影: 发布时间:2009-10-22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单位(部门):

根据青山湖征兵工作会议精神和青山湖区征兵办通知精神,现将2009年应征入伍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年龄

男青年为2009年年满18至22周岁,大专文化程度可放宽至23周岁,本科文化程度可放到宽至24周岁;女青年为2009年年满18至19周岁,大专文化程度可放宽至23周岁,本科文化程度可放到宽至24周岁。

二、征集对象范围

征集对象和范围:男性,各级各类本科、大专以上的2009年应届毕业生,在校大学生入伍征集对象为完成专业课程后,参加实习至2010年毕业的各级各类本科、大专以上的学生(家在外省的学生不在此次征集范围之内),本人自愿并符合条件的,均可应征入伍。原则上不征集在校大二、大三就读学生,少量征集2009年入学的新生。女兵征集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的大学生。

三、相关身体条件

基本身体条件:男青年身高162厘米以上,女青年身高160厘米以上,右眼裸视不低于4.6,左眼裸视不低于4.5。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不得有任何形式的纹身,面部无明显疤痕;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打架斗殴、聚众滋事等问题。

四、征集程序和方法

1.报名: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大学生,根据本人自愿,可以在学校武装部报名(新区海军楼二楼),联系人:帅兵,电话:3863776。时间:2009年10月19日至10月25日截止。

2.体检: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大学生,统一参加地方体检,体检时,带两证一表,即:身份证、毕业证(学生证)、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学生本人照片。

3.在校大学生入伍政审工作,由当地公安部门和学校征兵领导小组负责,按照在校大学生政审办法实施。

五、征集的相关政策

1.服役期间的有关就学政策,按照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大学生中征集新兵的通知》(2002参联字1号)文件精神执行;

2.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不享受应届毕业生偿还学费待遇的规定;

3.对批准入伍的在校大学生,在部队从事义务兵。服役满两年后,根据部队需要和本人自愿,由部队决定是否留队;

4.女兵报名的时间和相关的规定,尚未接到上级明确的指示和要求,如果接到上级指示精神,将及时下发各单位(部门)。

南昌航空大学武装部

二○○九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