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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江西省材料科学与工程研究中心2009年度企业预研项目的通知

来源: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作者: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摄影: 发布时间:2009-11-05 浏览次数: 【字体:


各相关单位:

经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与江西省材料科学与工程研究中心认真筛选确定,现将《江西省材料科学与工程研究中心2009年企业预研项目指南》予以发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中心简介

江西省“材料科学与工程”研究中心是以南昌航空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为依托单位的、面向全国开放的、从事材料科学与工程及其相关领域技术研究的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该研究中心成立近七年来,紧紧围绕江西省地方经济建设和我国国防工业发展所亟需的新材料及其加工理论与技术问题,进行了大量的基础理论探索和工程应用研发,取得了一系列研究成果,在江西省高校中形成了自己独特的学术地位,为江西省地方经济建设和国防、航空、航天工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研究中心近三年来承担国家自然基金、国家863项目、国防973项目、国防基础研究项目、国防重点预研项目、航空型号项目、航空科学基金、江西省自然科学基金和江西省重大科研攻关项目93项,其中国家级课题20项,省部级课题73项,科研课题经费达1687万元,获得省级科研成果二等奖二项。另受企业委托科研课题项目134项,研究经费达2671.4万元。在国家核心期刊发表论文760篇,其中175篇被SCI、EI、ISTP收录,学术专著6部,取得较好的效果。

材料科学与工程研究中心“材料加工工程”为江西省“九五”重点学科,现设有材料工程研究所等十余个研究室(所),下设公共测试基础和专业实验室6个,实验室面积近达2610平方米,投入建设资金近3283万元,其中5万元以上仪器设备68台。目前,该研究中心拥有一支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研究队伍,专职研究人员56人,其中高级职称39人,省级学科带头人16人,具有博士学位45人,硕士9人。另外,研究中心聘请了中国科学院院士曹春晓研究员、中国工程院院士张文海研究员、加拿大滑铁卢大学周运鸿教授、清华大学梁开明教授、中科院固体研究所方前锋研究员等一批具有很高学术造诣的学者为兼职研究人员,以提升研究中心的学术实力。

为了满足江西省经济建设与国防、航空、航天工业对材料科学与技术之所需,跟踪国内外技术创新和产业开发热点问题,促进材料领域的应用研究和科研成果转化,江西省“材料科学与工程”研究中心2009年度投入10万元用于设立开放基金,开放基金的评审借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评审办法,实行国内同行专家函评后择优资助,依托开放基金,加大研究中心与国内企业和研究院所的联系和开放力度,吸引国内优秀科技人员来申请和开展开放基金课题的研究,积极开展国内合作和学术交流,加强对开放基金资助项目的中期管理,制定政策,鼓励和引导科研成果转让,使科研成果尽快转化为生产力,促进我省材料科学与工程领域的发展。

二、申报企业预研项目对象资格要求

开放基金主要资助对象为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中级并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学和科研人员,中级职称人员申报须有两位副高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

三、企业预研项目要求及注意事项

1、解决国防企业、大型国企工艺技术问题的课题必须要有明确的需求单位,课题研究预期能达到的技术指标及技术要求应满足或超过需求单位的需要。               

2、对江西地方经济发展有较大促进作用的转化项目,要有准确的可行性分析和经济效益评估,对具备能进一步与企业合作申请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的课题以及与博士点学科建设联系紧密的课题将优先考虑。

3、对申请书中的“提交成果方式”栏,必须填写明确的需求单位,成果转化方式、预期转化的时间(必须在项目研究周期内),预期达到的合同额(不低于申请经费的4倍)。对应用性强的项目,通过该项目前期工作而获得的横向合同额是结题的主要考核指标;对应用基础性项目,除横向合同额作为结题的主要考核指标外,也可以申请到省部级以上的纵向课题和发表论文的数量、档次作为结题的主要考核指标。

四、企业预研项目申请程序

1、申请人根据江西省材料科学与工程研究中心企业预研开放基金指南(见附件)填写《企业预研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至少一份是原件)。自本“企业预研项目指南企业预研开放基金指南”公布之日起,江西省材料科学与工程研究中心开始接受课题申请,截止日期为2009年11月26日。申请者需在规定日期内提交纸质申请书一式三份(以邮戳日期为准)到江西省材料科学与工程研究中心办公室李春老师处,同时提交申请书电子版到lichun7059@163.com。申请书可从网上直接下载(www.nchu.jx.cn),也可打电话、发电子邮件索取。

2、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与江西省材料科学与工程研究中心组织有关专家对提交的申请书进行评审,由评审专家确定资助项目和金额,2009年12月26日前在网上公布,并通知获得资助的申请人。

3、课题经评审立项后,必须与江西省材料科学与工程研究中心签定《企业预研招标项目委托开发合同》,项目组必须全面、正确地履行合同的约定。

五、联系方式

地 址:南昌市丰和南大道696号,M栋314室,江西省材料科学与工程研究中心

邮 编:330063

电 话:0791-3953297

传 真:0791-3863735

E-mail:lichun7059@163.com

联系人:李 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