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住房补贴的通知
各单位:
经请示校领导同意,后勤管理处在本月开始向教职工发放住房补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12月12、13日向2008年12月31日前的人事代理人员发放住房补贴交通银行卡(2008年以前工作时间内的住房补贴款已由交通银行注入卡内)。
1、发放地点:①前湖校区A1栋102室
②上海路校区附校内
2、具体时间:①12月12日前湖校区
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6:30
②12月13日上海路校区
上午:8:30——12:00
3、房改办再次争取到交通银行将带设备来校为教职工办理激活银行卡。
二、其它款项的发放
1、2008年12月31日在编在岗无房教职工2011年的住房补贴由房改办制表,财务处、人事处会签,报主管校领导审批后,校财务处在12月中旬转入职工本人工商银行工资卡内;
2、2008年12月31日前在岗人事代理无房教职工2009、2010、2011年的住房补贴由校房改办办制表,财务处、人事处会签,报主管校领导审批后,财务处在12月下旬转入职工本人工商银行工资卡内。
三、领卡注意事项
1、领卡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
2、住房补贴银行卡非本人不能代领;
3、因公出差、外出学习等有关人员,回校后可到房改办领卡。
特此通知
后勤管理处
2011年12月 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