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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公告

转发关于2012年汉语教师志愿者的招募选拔通知

来源: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作者:纪兴 摄影: 发布时间:2011-12-28 浏览次数: 【字体:

全体本科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及教师: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委托招募2012年赴泰国、菲律宾、尼泊尔等国汉语教师志愿者储备人员的函》(赣教外函字〔2011〕75号),国家汉办定于2012年2—4月组织开展赴泰国、菲律宾、尼泊尔等国汉语教师志愿者储备人员选拔工作。本次选拔工作的对象包括本科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在职教师等。现特将本次选拔工作的相关文件通知给你们,请查看本通知的附件材料了解选拔条件和程序、录用后的工作时间和国外待遇条件等详细情况。

  根据国家汉办《汉语教师志愿者工作管理办法》,派出前为应届毕业生的志愿者,出国期间档案可留存原学校,回国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就业;派出前为在职人员的志愿者,原单位应保留其公职、基本工资,并连续计算工龄。对于已考取研究生的志愿者,有关院校应保留其学籍。

  汉语教师志愿者工作是对广大师生开阔视野、增长阅历、扩大就业、增强专业知识等非常有帮助的一项工作,符合学校鼓励师生积极“走出去”,扩大学校对外交流局面、增强国际影响力、营造活跃的国际交流氛围的一贯主张。希望广大教师和学生积极报名参加。

  按照要求,部分报名材料需申报人员前往派出单位(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本次选拔工作的相关主管部门有:

1、在职教师:人事处

2、本科应届毕业生:招生就业中心

3、在读研究生:研究生学院(处)

希望有兴趣的教师和学生尽快填写表格,并在1月11日下午5:00前将报名材料盖章纸质版(电子版材料发至电子邮箱)送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联系方式:

电话:83863840  

联系人:纪兴  黎微

电子信箱:waibniat@yahoo.com.cn

地址:国际楼207室

教育厅咨询电话:86765210(张琪萍老师)

附件:1、志愿者报名申请表中文

   2、志愿者报名申请表英文

   3、综合情况审核表

   4、关于委托招募2012赴泰国等国汉语教师志愿者储备人员的函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