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住房补贴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增加南昌航空大学职工职务职称晋升及新进无房职工住房补贴预算的批复》(赣财综字[2012]56号)文件要求,现就有关教职工住房补贴发放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1、2008年10月份至2010年12月份职务职称晋升的教职工;
2、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份新进无房教职工(含人事代理人员);
3、增加住房补贴标准的部分离休干部的一次性补贴;
4、第一轮住房补贴中工龄计算有误人员。
二、发放时间:2012年9月份。
三、发放方式
1、房改办统一造表,有关部门负责人签字,报主管校领导批准后由校财务处负责发放;
2补贴金额转入教职工本人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工资帐户内。
四、注意事项
1、有住房补贴的教职工请到有关银行查对,如有误请及时到后勤处房改办反映;
2、本次发放的住房补贴额度计算时间截止到2011年12月份底。
3、联系(咨询)电话:
后勤管理处房改办邓老师:83863185 徐老师83863186
后勤管理处
二〇一二年九月五日